|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开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7C**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G**9贞丰县板贵至北盘江镇公路项目工可及勘察设计招标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E**************7C******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G**9贞丰县板贵至北盘江镇公路项目工可及勘察设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3、其他补充事宜
G**9贞丰县板贵至北盘江镇公路项目工可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第2号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就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发布《G**9贞丰县板贵至北盘江镇公路项目工可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第2号澄清通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异议1:****年**月**日,招标人针对某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发布了《G**9贞丰县板贵至北盘江镇公路项目工可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第1号》,澄清通知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主要人员”第2.2.4(2)项中的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评分要求作了降低评审标准的修改,且未说明原因。我方认为,招标文件应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并经过严格审核后才公开发布的,故在此未说明原因即对招标文件核心评审内容作出降低标准的修改,是否合理,且是否会对项目后续保质保量工作开展带来不良影响? 回复: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项目实际需要,对原评标办法“主要人员”第2.2.4(2)项进行部分调整,澄清通知第1号经省公路局备案后,通过交易平台系统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 异议2:招标公告第2.1条显示项目总投资约****0万元,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条显示项目投资估算****5万元,两个数据存在重大偏差,对投标文件编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请招标人明确项目总投资。 回复: 本项目投资估算以****5万元为准。
招标人: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7 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万峰大道与金水路交叉路口 联 系 方 式:****-******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商务楼****室 联 系 方 式:**********9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