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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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 项目名称: 扶绥县扶绥中学拆除重建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E******************1 三、 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2 ** 5 年**月2 2 日。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五、对本项目的内容做以下澄清: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四)技术负责人情况满分**分,其中(2)技术负责人职称为5分,(1)技术负责人专业应该为5分,原“(1)技术负责人专业: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澄清为“(1)技术负责人专业: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5分”,其他事项不变。 六、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七、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9 九、联系事项:
****年**月7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