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YCX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洞庭湖流域五峰县湾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WFA******-******-**)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设计资质的要求解释说明如下: 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设计资质(任意一种):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4、本项目模拟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及初步设计相关内容随本次公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水发长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