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1:电动三轮六桶车(带棚),技术参数及要求:“6、后轮距≥****mm;**、车架管材截面尺寸≥*****mm”更正为:“6、后轮距≥****mm;**、车架主梁尺寸≥*****mm”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1:电动三轮六桶车(带棚),性能及配置要求:“2、 底盘系统整体焊接车架大梁需采用采用高强度矩形钢管,截面尺寸不低于**mm×**mm,壁厚≥3.5mm,采用后置驱动,无极变档系统,配备前进挡和倒挡;脚踩机械式后轮鼓刹+右手把式软轴前轮制动+手动机械驻车制动。”修改为:“2、 底盘系统整体焊接车架大梁需采用采用高强度矩形钢管,壁厚≥3.5mm,采用后置驱动,无极变档系统,配备前进挡和倒挡;脚踩机械式后轮鼓刹+右手把式软轴前轮制动+手动机械驻车制动。”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2:环卫巡查电动二轮车,技术参数及要求:“9、前轮胎≥**-**,后轮≥**0-**”更正为:“9、前轮胎≥**-**,后轮≥**0-**”。 4、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 (3)联系人:蒋先生 (4)电 话:****-******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 5 栋 **** (3)联系人:李革波、李志娟、李斯妮 (4)电 话:****-******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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