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期运行维护及夏季检修维护项目
招标编号:HTZB****-**4
变更公告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供热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供热经营许可证或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年9月9日下午**:**。
3.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供热经营许可证或施工劳务资质、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号
联系人:徐婉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鑫鑫、张百伶
联系电话:****-********
来源: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初审:范鑫鑫
复审:张百伶
终审:徐婉婷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