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智慧华容市政照明设施节能改造EPC工程(二期)(二次)工期的澄清各有效投标人:经研究对智慧华容市政照明设施节能改造EPC工程(二期)(二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工期作如下澄清:1、因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默认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为避免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工期要求产生误解,现就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工期**日历天”的表述澄清如下:2、原表述:本项目工期要求为**日历天。更正后表述:本项目工期要求为**个工作日(雨天顺延)。3、本澄清内容是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准确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澄清后的内容为准,后续投标文件编制及工期承诺如遇系统或招标文件无法修改的地方,工期**日历天均按工期“**个工作日(雨天顺延)”理解。4、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