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ZSLSGZHPGFA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渠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施工二、施工三、施工四、施工五 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4日发布的“渠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施工二、施工三、施工四、施工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做以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1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工程质量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现修改为: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工程质量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2、本项目施工三标段、施工四标段、施工五标段工程量清单有误,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最新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渠县康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