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5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此更正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