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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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充高新区重大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中:(2)施工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正为:(2)施工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招标文件所有关于施工单位资质的描述以此更正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其他要求中:(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不用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承包人建议书”和“七、承包人实施计划”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格式。现更正为:删除9.**其他要求中(4)的全部内容。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建安工程费支付办法:各子项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按上月完成工程量形象进度的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余款在审计完成 1 年内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2)工程设计费支付办法:在提交合格成果后支付中标价的**%,剩余部分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现更正为: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建安工程费支付办法:各子项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按上月完成工程量形象进度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余款在审计完成1年内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2)工程设计费支付办法:在提交合格成果后支付中标价的**%,剩余部分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四、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南充市顺临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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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