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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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电子开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8D**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G**3石阡本庄至董家坝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E**************8D******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G**3石阡本庄至董家坝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 **:**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更正日期 :****-**-** 3、其他补充事宜
G**3石阡本庄至董家坝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第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G**3石阡本庄至董家坝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G**3石阡本庄至董家坝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的勘察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1.**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贰万零叁拾壹元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零陆佰柒拾元整);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增加第5点:“5.本项目的结算合同价格最终根据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前期工作费总额(勘察设计及可行性研究)”作为结算控制的依据,若批复“预算前期工作费总额(勘察设计及可行性研究)”高于“签约合同价总额”的,则以“签约合同价总额”作为本项目的最终结算合同价格;若批复“预算前期工作费总额(勘察设计及可行性研究)”低于“签约合同价总额”的,则以批复的“预算前期工作费总额(勘察设计及可行性研究)”作为本项目的最终结算合同价格。”。
招 标 人: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5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金鳞大道**2号 联 系 方 式:**********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石瑞金南路东方大厦**** 联 系 方 式:**********6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