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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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济评审”勘察费报价评审内容修正为:(一)确定勘察报价评标基准价:1.当N≤5家时,评标基准价=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设计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当5<N≤**家时,评标基准价=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数平均值;3.当N>**家时,评标基准价=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投标人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下同)的最高和**%的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其中,N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二)确定投标报价得分1.当1.1×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0.9x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总分;2.当投标人投标报价>1.1x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总分—(投标报价一1.1×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x0.8;3.当投标人投标报价<0.9x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总分-(0.9*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x**0x0.6。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开标地点不变。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都市两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新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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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