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更正事项:将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中★(二)质量要求的第一点由“供应商须严格执行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四川省药品标准,省外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在四川省药监局办理销售备案。若在合同执行中有新标准施行,则按新标准执行合同”更正为“供应商须严格执行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四川省药品标准;省外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中标后3个月内应在四川省药监局办理完成销售备案。若在合同执行中有新标准施行,则按新标准执行合同。(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编号:********************。
2.本项目最高限价(统一百分比):**0%。
3.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8-********
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