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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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潇贺走廊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前期相关专题服务 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 广西潇贺走廊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前期相关专题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 关于澄清答疑 问: 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评分规则中,“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设计业绩的,每个项目得3分,本项满分9分。备注:(3)评分要求的指标、规模的以批复文件或其所附的技术审查意见为准。依据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大型灌区指设计灌溉面积≥**万亩的灌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年全国大型灌区名录》的通知(办农水函(****)****号)及其附件,水利部公布的大型灌区名录中列明了多个设计灌溉面积**—**万亩的大型灌区,请问该名录中列明的灌溉面积**—**万亩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或现代化改造相关项目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答:满足。 二、 关于招标文件修改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中 相应条款作相应 修改 ,请各 潜在 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并重新下载澄清修改生成的招标文件。 三、通知发布媒介 本通知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swj.gxzf.gov.cn/hzggzy) 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水利建设与质量监督站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 **1号 邮编:****** 联系人:林工 电话:****-******0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虎林大厦4单元**1室 邮编:****** 联系人:黄奔、何仁姣 电话:****-******8 传真:****-******8 E-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贺州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9 招标人:贺州市水利建设与质量监督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年**月3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