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_FJPDFL_SGZCBW[F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襄阳武商MALL项目EPC”(标段(包)编号:XYSZ-JSGC******FJ-********1)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 。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中有关设计人员(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设计团队造价专业负责人)要求澄清修改为“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设计团队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号)实施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实施后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招标文件“财务要求”澄清修改为“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0 万元(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方流动资金为准)。须提供1.投标人需提供****年度、****年度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澄清修改为“****年**月**日**:**时”。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