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出国境制证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中将原“需要提供”更正为“不需要提供”。 2、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林葱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公安厅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0号 联系人:罗苏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9号绿地中心T2栋****房 联系人:李林葱、王小娟、叶丹 邮编:****** 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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