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咸宁市咸安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中原文“监理服务期至少不低于 **0 天,最终以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备案和甲方相关要求为准。)日历天。”现修改为”监理服务期至少不低于 **0 天,最终以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备案和甲方相关要求为准。)日历天。” 特此公告!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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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