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阳区新圩镇黑臭水体整治及市政基础设施管网建设工程一期(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0号)于****年**月**日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当中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对其相关内容澄清更正如下: 原文:
现澄清更正为:
以上内容与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其它内容及《招标日程安排表》不变。 本澄清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荣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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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