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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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6.2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花园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花园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 ”招标文件 补遗文件 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 补遗 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 补遗 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补遗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1.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和“ 3.2.1( 1 ) 技术部分 得分 ( A) ” 中“项目经理答辩”。 2 .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修改如下:
3.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 中第“**”条内容修改如下: “**.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 : 最高限价的 **% 。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 低于招标文件 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 ,投标人未提供 报价合理性 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4.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3 ) 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 评审标准 投标总报价 中 第“3”条内容修改为:“ 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①专用合同条款: 3.5.2分包的确定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②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 中“ ( 3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合同金额的**% ; ” ③专用合同条款:**.7 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 无 。 ④专用合同条款:**.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暂列价由承包人实施 。 ⑤专用合同条款: **. 价格调整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 第 3 种 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1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 不调整 。 **.1.2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不调整 。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不调整 。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招标人: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5 年 **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