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修改为:****-**-** **:**:**。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修改为:不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2.1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3.2关于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时间、方式和比例、结清款等的约定”修改为: (1)通按用合同条款执行 (2)其他: ①合同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 ②每月**日卖方向买方提交上月**日至本**日进度产值,每月进度产值审定后,买方在十四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卖方该月进度产值的**%。 ③在工程通电验收合格并通电移交当地供电公司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办理完结算后十四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卖方办理质保金支付审核,买方审核完成后,按审定金额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④卖方应按合同增值税专项约定提供发票。 ⑤卖方应如实申请有关进度款项,如超额申报进度款并超出审定价5%的,则超出5%的部分可在当次审定的应支付金额中予以扣除,此扣除部分在竣工结算完成后再予以支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