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重点区域无人机自动巡检智能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重点区域无人机自动巡检智能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8分。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证书计4分,最多计**分。3、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的计6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分。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证书计5分,最多计**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 技术要求“服务专项1:大气监测无人机自动巡检飞行服务”中:“5、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期内每个站点提供不少于1台无人机飞行器(含1台备用机)”,现更正为:“5、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期内每个站点提供不少于1台无人机飞行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少鹏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8号 联系人:贾先生、李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室 联系人:陈少鹏、蒋婷、李清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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