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溪分中心经营场地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施工 ( 第二次 ) 补遗(二) 各投标人: 一、 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限价为0 的允许零报价 , 不允许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3)“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标准”中 原文为: “3.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或者负数报价。” 修改为: “3.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综合单价限价为0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 修改为: “A-**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 (综合单价限价为0的除外) 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本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本 补疑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巫溪县 ) 》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分所巫溪支所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