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夏阳派出所新所开办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符合性要求中质量保证期修改为“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个月。”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文南路**6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号南楼**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君妍、张祎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