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LGCZHPG****[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高新区****年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石板标段)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年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石板标段)”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5.1项目经理的相关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5.2项目总工相关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相关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具有 1 个职称(或执业)证书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项目经理职称(或执业)证书: 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总工职称(或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拟派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交通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特别说明(3)相关要求提供)”。 注:本补遗(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一)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代理机构:重庆奥晖工程设计咨询有有限公司 招标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