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现场开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汕尾市城区公共区域光伏建设项目澄清/修改文件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如下。凡招标公告与本澄清/修改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修改 1.招标公告中的最高投标限价,由原来的“**7,**0,**0.**元(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变更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收到后,请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扫描发邮件至zfcg2@greatgz.cn;联系人:郑工、黄工;**0-********。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