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 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NNFZ****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 5 年 ** 月 ** 日
二、 更正 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1 : 关于项目人员的社保缴纳责任。 招标文件中关于人员的要求为:保洁人员:年龄**周岁以下。运送人员:年龄**周岁以下。根据该年龄要求,我司理解可以聘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 3 周岁,女工人5 8 周岁)但未满**周岁的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法律依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据此,单位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单位无法律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于以上法律条款,如果我司聘用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我司是否可以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而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来覆盖其在工作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恳请贵单位明确:对于本项目聘用的已退休人员,我司在报价中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替代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1:本项目除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应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投标报价,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中标后,与所聘用人员之间的社保问题,不违反劳动法要求即可。
更正日期:**2 5 年 ** 月 **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周瑜大道**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