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招标文件中仅总工期**5日历天,无计划开工日期,请招标人明确或暂定计划开工日期。 答复: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兴华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号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廖紫辉、张晨、郑涵、姚昌 联系电话:****-******8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