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6.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FJZDTB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黄坭镇“森林鹿园”产品加工配制中心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9月**日发布的黄坭镇“森林鹿园”产品加工配制中心建设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编号:E******************1)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部分内容需进行澄清说明。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各潜在投标人准确了解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一、原投标保证金相关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元(大写:捌万元整)更正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元(大写:肆万元整) 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叙永县黄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