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6.**元(大写:壹亿玖仟柒佰零玖万捌仟肆佰肆拾陆元捌角玖分);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3、本项目资质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任意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修改为“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本项目的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招标人计划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6、本次澄清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企业信用”作出修改; 7、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发生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结束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