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N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赤峰市妇幼保健院迁址新建项目(发热门诊)施工
因招标文件前后关于工期的表述不一致,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4.3工期:**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更正为“1.1.4.3工期:**0日历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其余不变,特此澄清说明。
招标代理:内蒙古浦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年**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