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年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与评审标准相对应的内容”(四)履约能力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附件更正内容。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产品质量保障”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附件更正内容。
注: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2、本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包1:2,**0,**0.**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 其他医药品。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8-********;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号1号楼塔楼**层;邮编:******。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六、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上街**号
联系方式:钱老师;**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号1栋1单元4层**1号
联系方式:**8-********转**1;**8-********转**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诗漾、苏怀林、苏伟、郭巧樾
电话:**8-********转**1;**8-********转**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