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说明: 1.将招标公告3.1条和第二章附录2资格条件审查(业绩最低要求)中,业绩要求:“ ****年1月1日至****年 ** 月 1日,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已完项目提供)或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在建业绩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项目交工日期为准)。”变更为:“ ****年1月1日至****年 ** 月 **日 ,具有一个已完成或 新承接 或正在监理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新承接或在建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业绩以 竣工验收报告 时间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项目交工日期为准,已完成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还应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3)提供合同协议书和 监理项目评定书 或业主证明。)” 2.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1月1日至****年 ** 月 1日” 变更为:“****年1月1日至****年 ** 月 **日”。 3.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变更为:“****年**月**日9时**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4. 将ZBJ格式招标文件按补遗内容修改重新上传。
射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段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