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P[CS]******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后溪镇港头片区(港头、英村)港头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第二章“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技术部分评分第1-**项更正为:“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造价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评价: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得3分。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近6个月中任1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社保缴交证明,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选择到磋商现场的,请携带CA证书,应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当天现场信息屏显示),根据现场代理工作人员指引完成解密及签章。
2.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请使用CA证书,应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进入“开标/开启投标”→“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以系统显示为准),按流程完成解密及签章,承担未按时完成解密及签章的后果。
3.本项目有磋商环节并需要线上二次报价,到现场的供应商自备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供应商的CA证书、电脑、网络环境、及相关软硬件环境配置应全程能正常使用。现场及远程解密的供应商均应保持系统处于登录状态,并持续关注系统中【评审等候大厅】的磋商进度,以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响应及线上二次报价。
4.请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流程,务必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以系统页面为准),下载并仔细阅读《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同时确保使用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系统的配置正常及CA证书能够正常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0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5室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6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