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AFJSZBZKCS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类中级职称得 2 分,具有园林绿化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更正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景观园林工程类中级职称得 2 分,具有景观园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月**日 **时 ** 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月**日 **时 ** 分。”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更正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