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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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1.5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函**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四川省乐山市珍稀阔叶树种采种基地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做出如下澄清: 1.经预算评审主管部门确认,四川省乐山市珍稀阔叶树种采种基地项目\房屋及总平改造工程【总平改造】中序号1中项目特征描述以项目名称表述为准, 序号2中项目特征描述中关于**0厚C**细石混凝土的描述以项目名称表述为准。投标人报价按照澄清后的厚度进行报价,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对现有描述不做调整。 2.本次澄清仅对同一事项不一致做出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做调整。
招标人:沐川县国有林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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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