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2,**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GZCB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南岸区三木生态农业科技园建设 补遗 文件 ( 一 ) 各潜在 投标人 : 现将“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南岸区三木生态农业科技园建设 ” 补遗 内容发布如下: 一、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 限价为******4.**元(大写:玖佰叁拾万贰仟壹佰陆拾肆元叁角玖分), 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 元。 投标 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 本工程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文件为准 ,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 5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补遗 文件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补遗 文件 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 招标 人及 招标 代理机构 均视为已知晓 该补遗 内容。 招 标 人 :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普聚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5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