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垃圾分类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更正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0L垃圾桶技术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0-****标准。更正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0-****标准。
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付款进度安排
1、 合同签订后,收到有效票据**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履约验收合格后,收到有效票据**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履约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收到有效票据**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
更正为
1、 合同签订后,收到有效票据**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履约验收合格后,收到有效票据**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编号:********************;2.本项目预算金额:******0元;最高限价:******0元;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梨花大道一段**9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号兆信中心1号楼**3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8-********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