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警察学院基础课部多功能云网络语言实验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保持不变)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因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第二节 技术要求-“1、清单数量”及“二、技术要求:湖南警察学院基础课部多功能云网络语言实验室建设项目技术参数表”(不包含说明部分)部分显示不全,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清单数量以本次澄清后发布的附件清单为准。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更正内容二: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如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调整为:“(2)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清单)和总价最高限价,如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更正内容三:采购文件中-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七 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 ①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调整为:本项目以采购人提供的附件清单格式报价,报价格式详见附件清单; ②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调整为:(1)本项目分项报价表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附件清单格式编制,格式对应处须盖章的应当盖章。投标人如果不按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注:其他事项不变。请投标人重新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澄清文件进行编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锦前 电话:**********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警察学院 地 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远大三路九号 联系人:陈老师 欧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8号天鉴大厦 联系人:陈锦前、常添乐、刘展 邮编:****** 电话:****-********-****、**********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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