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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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1 项目名称:****年兴宾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更正,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三、 发布澄清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兴宾大道裕达新世纪六号楼 联系人:陈股长 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栋****号 邮编:****** 联系人:黄工 电话:****-******0 **2 5 年 **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