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公告第八条联系方式“行政监督部门:榕江县水务局 ,地址:榕江县古州镇古州兴隆街**号 ,联系电话:****-******0 ”更正为“行政监督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号,电话:(****)******4”。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8条异议与投诉“8.条异议与投诉 监 督 部 门:榕江县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0。投诉受理部门:榕江县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0”更正为“8.条异议与投诉监督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4。投诉受理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4”。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款异议、投诉处理“4.异议受理单位: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联系电话 **********2。投诉受理单位:榕江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更正为“4.异议受理单位: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联系电话 **********2。投诉受理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联系电话:(****)******4”。
其他内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