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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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内容1、问:本项目评分细则内的“诚信状况”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不符合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印发的《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5期)》相关规定。工作指引明文规定:大型工程“诚信状况”评审应当采用信用等级方式。根据《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3期)》规定:项目规模(大型、中型、小型)、项目行业应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进行划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公共建筑只要有其中一个工程等级特征(单体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复杂程度)达到大型标准,该项目即视为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本项目的医技综合楼单体建筑面积为****4.**平方米,养老护理用房(老年公寓)单体建筑面积为****2.**平方米,因此本项目定义为大型工程。评分细则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奖情况”、“其他管理人员”三个评分项均按照大型项目设置,因此“诚信状况”也应按照大型工程采用信用等级评审。对上述规定如有疑问可向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咨询。答:本项目评分细则的“诚信状况”评分设置符合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编印的《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5期)》相关规定。2、问:为深入理解项目需求,确保后续投标方案能精准响应贵方的技术要求与目标,现申请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技术文件。答:本项目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二、澄清修改内容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设计评分细则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获奖情况(5.0分)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获得过国家级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1.7分,获得过省级勘察类奖项的,每个得0.6分,最高得5分。注: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当以就高计分为原则。修改为:获奖情况(5.0分)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获得过国家级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1.7分,获得过省级设计类或勘察设计类的,每个得0.6分,最高得5分。注: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当以就高计分为原则。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以下修改:原内容: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4日9时**分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4日9时**分3、开标时间:****年**月4日9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修改为: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3、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