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特立科教楼”信息化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内容:★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数字音频处理器(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高清录播主机、微课录播主机、虚拟演播室主机、高清摄像机、**寸交互智能平板产品实物及彩页或说明书或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查验,如有提供虚假检测报告、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将报上级财政部门处理。查验无误,原件退还。投标时须提供单独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数字音频处理器(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高清录播主机、微课录播主机、虚拟演播室主机、高清摄像机、**寸交互智能平板产品实物及彩页或说明书或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查验,如有提供虚假检测报告、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将报上级财政部门处理。查验无误,原件退还。投标时须提供单独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乡市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路**0号 联系人:谢江鹏 电 话:**********1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8号二楼 联系人:方苏、熊甜美、谢卓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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