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科创基地配套用房提升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科创基地配套用房提升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澄清修改如下: 1、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科创基地配套用房提升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是****年**月**日**:**,招标文件第7页3.4.1投标保证金第(2)款第b条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年**月**日**:**,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时间存在不一致,现做统一澄清修改:“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应时间已作修改。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