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3,**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企业信用”修改为:投标人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分值<**0分的不得分;**0分≤投标人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分值<**5分的得1分;**5分≤投标人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分值<**0分的得2分;投标人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分值≥**0分的得3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分值**0分。 2.原招标文件资格评审中“财务状况”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万元。 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鑫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市民活动中心 联系人:付杨 联系电话:****-******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号旭光商贸大厦****室 联系人:熊书曼 联系电话:**********2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