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UT-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流片加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的“华南理工大学流片加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对拟投标项目办理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更正为“华南理工大学流片加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对拟投标项目办理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6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原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6日 **点**分(北京时间)”。
3.原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开标时间:****年**月6日 **点**分(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服务要求:序号2“集成电路加工服务2”(2)工艺选择:** nm CMOS RF High Performance Compact Mobile Computing Plus ELK Cu 1P **M 0.9/1.8V。”更正为“(2)工艺选择:** nm CMOS mixed-signal/RF, GP (1/2.5V)。”。
5.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 其它:如 GDS 数据中存在不符合 SMIC 加工标准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对其设计进行修改。”更正为“3. 其它:如 GDS 数据中存在不符合加工标准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对其设计进行修改。”。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胡老师、曾老师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2号粤海大厦7、**楼
联系方式:黎先生/张女士 **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张女士
电 话: **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