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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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蕲春县城区齐昌大道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 工程(第二次)澄清公告 编号: HBQC-******SZ-********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和蕲春县公证处签暑的公证协议约定本项目开标评标由蕲春县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标准为中标金额万分之五。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湖北易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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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