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止。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中关于“样品递交要求”的“5、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户外垃圾桶:1个(规格及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现修改为“5、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入口名称贴牌:1个(规格及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样品递交开始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变更至:(1)样品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样品,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图纸、设计方案以答疑时发布的为准。 5、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职教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号 联系人:苗勇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连路清华科技园1栋**5室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0 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