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2,**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安顺西秀屯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项目 屯堡里(科培中心酒店)开发项目 ,现做如下修改: 1. 招标文件内所有人员社保提供时间为:开标前近3个月。 2.原招标文件正文第**页: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提供 的担保形式 自行选择,并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修改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提供 的担保形式 自行选择,并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 %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页: 提供近 5 年( ****年9月至今 )已完成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注: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修改为: 提供近 5 年( ****年9月至今 )已完成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中标金额在****.****万元及以上(取值依据为: ********.*****% ) 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注: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4.工程量清单变更。 特此通知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