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年度工程设计委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地址:******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二、评分标准 类似业绩 (1)自****年8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计算),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已完成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平米的(非居住类建筑)室内装饰改造设计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能体现合同名称、主要服务内容(须包含检测项目清单)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2)自****年8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完成过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平米的室内装饰改造设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能体现合同名称、主要服务内容(建筑面积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二、评分标准 类似业绩 (1)自****年8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计算),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已完成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平米的(非居住类建筑)室内装饰改造设计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能体现合同名称、主要服务内容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2)自****年8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完成过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平米的室内装饰改造设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能体现合同名称、主要服务内容(建筑面积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室(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
联系方式:卢琛曦、蒋旭、刘湃、陈清、孙亚欣、陈杏媛,**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琛曦、蒋旭、刘湃、陈清、孙亚欣、陈杏媛
电 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