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中心医院采购后勤和临床支持(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致各供应商:
现对市中心医院采购后勤和临床支持(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内容:人员及物资配置:7、拟派本项目环境清洁消杀主管人员(2人,2分) 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人员证书且具有从事类似项目(医院)环境清洁消杀工作经验;(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人社局网站http://jndj.osta.org.cn/
或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得2.0分。
更正后内容:人员及物资配置:7、拟派本项目环境清洁消杀主管人员(2人,2分)具备有害生物防制人员证书或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且具有从事类似项目(医院)环境清洁消杀工作经验;(提供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得2.0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原****年**月**日**:**延期更正为****年**月4日**:**。
特此更正。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巴中市财政局
联系科室:巴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中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池河街1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街**号市民之家4楼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2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