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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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1,**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铜鼓镇车坝村柚香谷基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鼓镇车坝村柚香谷基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补遗通知如下 : 一、补遗: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第一条 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 及安全生产条件 修改如下: 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 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质。 提供 : 有效的资质证书。 (2)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拟派 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 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 5 年 ** 月 ** 日9:**,现修改为:**2 5 年 ** 月 6 日9:**,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铜鼓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酉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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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